关于印发《祁东县落实惠农减负政策突出问题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1月03日 00:00:00tz19浏览量:191次

祁政办函〔2016〕57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我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检查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湘办〔2016〕20号精神,结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全县惠农减负政策不落实、不到位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实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做到查摆和解决问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层次、全覆盖,着力解决“雁过拨毛”式腐败整治敷衍塞责、消极懈怠、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确保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维护和发展好农民群众利益。

二、检查重点

检查对象。全面排查全县各涉农涉负部门,各乡镇及涉农站所、村组落实惠农减负政策情况。

重点问题。重点查处省委、省政府两办典型问题、“雁过拨毛”式腐败突出问题、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及其他损害农民群众、集体、国家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1、涉农涉负收费等问题。重点查处教育、国土、住建、医卫计生、民政、金融、农电等部门向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乡镇对村组违规收取责任金或押金、抵扣村级转移支付等;部门或乡镇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农民群众,克扣农民群众财物、拖欠农民群众钱款等侵害农民利益问题;部门或乡镇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索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农村集体资金包括村级转移支付使用违纪违规,损害村集体和农民利益问题。

2、强农惠农资金发放问题。重点查处在农业、林业、畜牧、教育、社会保障、医卫计生、移民、灾损、农机、住建等各类惠农补贴发放过程中,“一卡通”发放不全面、发放对象不符要求、发放不达标、发放迟缓和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冒领抵扣、搭售商品、侵占私分补贴资金、收受贿赂等问题。重点查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盘剥克扣、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收受贿赂等问题。

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问题。重点查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中,建设方案没有民主议事,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强行以资代劳,乱集资、乱摊派,项目未经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核、验收、结算奖补资金,项目建设和财务情况没有公示等问题。

4、 维权监管制度落实问题。重点查处惠农补贴“一卡通制”、“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年度检查通报制”、“重点监控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问题。

三、工作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各乡镇、部门自查自纠和县里集中督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整改与建制相结合。10月上旬,市里还将对我县进行专项检查,且对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挂牌整改。检查工作从2016年9月上旬开始,2016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部署启动

1、责任分工。这次检查由县政府办负责牵头组织,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承担主要检查任务。

2、制定方案。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全县落实惠农减负政策突出问题检查实施方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县里制定的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落实、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并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3、动员部署。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作出全面部署安排。同时,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局的对接和联动,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全面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全面开展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清理。

1、 全面自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检查部署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分组实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盲区、不漏死角。

2、专项督查。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将派出检查组对全县落实惠农减负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将采取走村入户、随机走访、查看现场、查看资料、查看财务账目等形式,查处一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涉农涉负乱收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不规范等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典型案例。

3、迅速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条记录并梳理清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移交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

4、汇总通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将检查情况于9月下旬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县政府将根据督查情况下发通报,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检查验收

1、 检查验收。10月上旬,市农委、市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办将统一组织对我县进行检查验收。

2、 整章建制。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系统性、普遍性、反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在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并制定出台相应监督和管理制度。

3、全市通报。市农委、市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办将于10月底对全市各县市区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惠农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对较多和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县直涉农涉负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实行重点监控或重点通报批评,督促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有效解决区域性和系统性农民负担问题。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全面检查工作,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牵头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要抓好综合协调,全面开展督促检查。通过检查,及时铲除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增强党的向心力、公信力,维护党员干部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加大查处力度。在检查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通报、处理机制,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这次检查的主要目的。要落实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凡是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要坚决废除,凡是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凡是违规收取的资金要全部清退;迟发、漏发、少发的惠农补贴一定要足额补发给农民;截留、挪用、抵扣、套取、乱发的惠农补贴一定要追缴和补发;凡是发生损害农民、集体和国家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建立健全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继续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和备案制”、“重点监控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监管制度,向制度要长效。建立完善多元化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监督渠道,鼓励农民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建立健全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切实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各种损害涉农利益问题。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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